1)第七十一章 银行卡_烧火丫鬟喜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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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众人虽然狼狈,但是心里却轻松了很多,毕竟,此去京城已经非常之近了,别说那些人,就是盗匪小偷也不敢光天化日地嚣张了。

  清点物品简单吃了东西喝了些热汤热酒,换上干爽的衣物,时间已经过了中午了。

  杨喜的一葫芦水果点心也贡献了出来,一小瓶梨子酒自己和小宝各自喝了一口,别人没份儿,除了一包瓜子,这可是她最后的一点儿能吃的东西了,看来到了人烟的地方,得补充给养了。

  里面水靠也早已经偷偷换了下来,这东西不大透气,穿时间长了就不太舒服了。换上她的比较漂亮的小袄和裙子,穿上小皮靴,帷帽渡河的时候弄没了,也就不戴了,对了,还有宝剑。

  扭头一看,大家也都上马准备沿河寻找人烟打听一下道路,杨喜忙上了小宝背上,来到罗通马前:“罗六哥,宝剑该还我了吧。”自己这宝剑虽然好用,可你也不该拿着就不撒手啊,太有失风度了。

  罗通似乎愣了一下才想起来,但是却没有去拿已经悬在腰上的宝剑,低头看着杨喜:“你看这样儿行不行,你想要什么东西说出来,我跟你换你这把宝剑,或者金银也行。”

  “我就要我的宝剑,那可是桃花婆婆送我的纪念,不卖。”这厮真不怎么样,这是见财起意了啊,当初就偷过梨花婆婆的短剑,结果没得手,这老毛病又犯了啊。

  罗通看杨喜斜着眼睛瞟他,明显有些不乐意,倒也没有太在意,从腰间的带子里面抽出自己那把软剑,明晃晃的横在眼前欣赏:“我这把软剑可以盘在腰间当腰带,很适合女子使用,且也算是上古名剑了,叫做‘疾风’,锋利不逊于你的这把逝水,怎么样,我们换换吧?”

  杨喜摸摸下巴,疾风我所欲也,逝水亦我所欲也,金银财宝更我所欲也。

  这玩意系腰上,谁也看不出来我带着剑,多省事儿,可......停住摸下巴的手:“不换,我的剑意义非凡,宝剑有价情义无价,还是还我我自己那把吧。”

  “再加一百两银子呢......一千两......一万两?”罗通还是淡淡地欣赏自己的软剑,彷佛强买强卖的不是他这风度翩翩的公子哥儿干的事儿似的。

  杨喜口水都快出来了,被银子刺激的,心里飞快地估算了一下,如果说十两银子相当于现代一万块钱的购买力的话,一万两啊,乖乖,相当于一千万人民币了,她立马成了富婆了啊。

  可是,这要是换了的话,感觉有些对不起桃花婆婆啊!

  算了算了,银子以后想办法弄吧,她还年轻不是么,决心已下,杨喜马上伸手抹去脸上原本涌上来的贪财好色相:“罗六郎大哥啊,你的剑不错,银子更好,唉,你不了解喜儿啊,在神女山呆了几年,喜儿也是读了几本圣贤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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