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60章 不惧人生_我是贝克汉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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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博尔顿队的比赛结束后,贝克汉姆突然有种一球成名的感觉。

  遇到这种情况他倒是有心理准备,毕竟在周六的英超精华尽捡好的播,把他最好的一面都展示给了大家,眼看要被吹成加强版加斯科因。

  这个年代的电视节目对于球迷来说很有影响力,很多人在电视机前认识了贝克汉姆,并且一下被他的颜值和技术惊艳到了。

  看了比赛当晚的英超精华,他就有心理准备了,只是没想到第三天就有人把他的车包围了,围着他要了不少签名和合影。

  当然,也送了他不少小礼物,总得来说大家都没有亏。

  如果说有遗憾,就是自己的签名有些丑,而且不够抽象,不够飘逸。

  他看过布鲁斯给人签名,基本上就是一抬手就是一个签名,哪怕写得有些像鬼画符,可气质毕竟拿捏住了。

  不像自己,30多个签名,自己写了5分钟,而且风格明显有点幼稚。

  签字其实还好说,因为自己时不时会照着工作人员给自己设计的模板练习,两年多时间不敢说写了上万遍,上千遍总是有的。

  虽然笔法不够飘逸,但终究还能勉强算清秀,让人看了能点头说一句字如其人。

  最怕的就是球迷突发奇想,让写点儿个人定制的东西。

  比如说“致美丽的杰西卡,愿你青春永驻,永远年轻”。

  说实话,如果不是和老约翰隔空聊天,这些年贝克汉姆除了签名,或者买保险的时候抄写投保提示,其他时候还真不怎么写字。

  当下的英国人倒是挺喜欢写信这种文绉绉的事情,但是贝克汉姆倒是没觉得有什么特别的格调。

  自己是一名职业球员,把精力放在主业上才是正路子。

  但是凡是都要讲个度,不能变成工作狂魔。

  像加里.内维尔那种为了足球断绝社交、屏蔽时尚、“六亲不认”、一年365天都和足球纠缠在一起的人就有点极端了。

  实际上“92班”里字迹最好看的要数斯科尔斯,可惜生姜头现在还是小透明,很少有人找他签名,就算找了也是顺便凑“套装”的球迷。

  贝克汉姆这两天发现了一件有意思的事,他在和博尔顿队的比赛结束第二天把媒体对自己的评价告诉老约翰之后,这个家伙似乎非常好奇,对这件事刨根问底,把“先知”的风范丢掉大半。

  这算是比较反常的情况,因为约翰平时在交流的时候处处都体现出了后来人的优越感,仿佛自己这个年代的事情就没有他不了解的一样。

  虽然对方极力掩饰,可两个人毕竟通信了有一段日子。

  约翰语气没有变,可却对这件事表现出了异于寻常的关注。

  贝克汉姆这两天一直在分析对方的行为,他第一个念头认为约翰当时太年轻,正是年少轻狂的时候,这个时期的年轻人都认为自己才是世界的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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