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三十八章 祸延_黑金教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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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一个有钱有势的商人而言,一旦招惹上同样有钱有势的亡命徒,往往就意味着大麻烦出现了。就像佩森这样的人,他不管在私下里如何的为恶,如何的利用金钱做那些违法的勾当,至少在人前,他要做出一副遵纪守法、正人君子的姿态。他要注意公众形象,要注意媒体舆论对他的观感,要注意警方会不会抓住他的痛脚等等等等,总之,他顾忌的方面很多。

  而作为一个像李再安这样的人,他就是个地地道道的恶棍,往哪里一站,认识他的人都知道他是什么货色,警方不用抓他的痛脚,因为他浑身上下都是痛脚,他也不会关注媒体舆论对他的观感,那些报纸、电视台的记者们,为了自己的安全,也不敢指名道姓的骂他。充其量就是在新闻播报中引述警方的话,诸如“某某事确信与某某组织、某某人有关”之类的。

  一句话概括出来,佩森与李再安根本就不是在同一规则下生活的人,能够约束到佩森的规则对李再安完全无效,而能够约束到李再安的规则却与佩森无关。如果是对付一个普通人,佩森可以买通方方面面的人给对手设套,甚至可以买通警察把对方直接弄进监狱,至不济,他也可以买通杀手把对方干掉。可这些手段用来对付李再安这类人就没什么效果了,警察?不用他买通,李再安早就是圣保罗警方的眼中钉肉中刺了,杀手?他也可以省省了,整个巴西,乃至整个南美,不知道有多少毒\贩想要整死他呢。

  而李再安对付他们的手段却简单有效,就一个方式:不择手段的干掉你,只要塞克曼敢露面,不管他是在大街上还是在商店超市里,哪怕是在警局门口,都会有人冲上去捅死他,就像捅死费利佩那样——没错,就是捅死,不是炸死也不是用枪打死,这种血淋淋的方式才更具有威吓性。

  保利斯塔街头发生的那一幕,塞克曼看了个满眼,他可以说是亲眼看着费利佩被那个疯了般的年轻人在人流穿梭的大街上活活捅死,事后警方的验尸结果证明,可怜的费利佩一共被捅了12刀,左肾两刀、肺叶一刀、心脏两刀、颈部大动脉处还有一道截断式的割伤,每一处都是致命伤,上帝都救不了他了。

  塞克曼还亲眼看到了李再安从星巴克里出来时的情景,这该死的通缉犯竟然就在警察蜂拥而至的时候,意态悠闲的从容而行,上车离开之前,甚至还有闲情在街边买了一支烤肠……

  保利斯塔街头的一幕,击碎了塞克曼全部的勇气,他近乎惊悚的发现,圣保罗这个大都会其实并不是完全由他这样的人所掌控的,那些徒步穿行在街头,穿着几美元就能买齐一身的廉价服装的人流里,或许就隐藏着一两个他根本惹不起的人物。

  其后的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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